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7年研究生评奖评优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作者: 访问量: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奖励先进的同学。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7〕5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通知》(校党研发〔2017〕21号)的具体要求,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工作。为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种类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财政部、教育部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面向优秀研究生由国家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
参评对象: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7〕60号)要求的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
奖励标准和名额: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共3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共6人。评审办法见《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附件1)。
(二)第十三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
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以“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为手段,以“学风严谨,崇尚实践”为理念,旨在深入推进学校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和学风建设;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在学期间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是学校设立的研究生最高荣誉奖项。
参评对象:所有北京科技大学注册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且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7〕60号)要求的学习年限内。
奖励标准和名额:全校产生十佳学术之星10人,奖励10000元/人;产生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10人,奖励6000元/人。356488.com产生学院学术之星3人,奖励1000元/人,其中1人将作为“十佳学术之星”候选人参加校级评审。
评审办法见《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办法》(附件2)。
(三)特种奖学金
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捐赠,是加强校企合作,为社会培养专门人才的重要手段,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或专业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最终获奖名单、等级由设奖单位审核确定。
1.三晋奖学金
参评对象:在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山西籍注册研究生。
奖励标准和名额:三等奖1人,奖励3000元/人。
2.泰纳瑞斯奖学金(罗伯托·罗卡研究生奖学金)
专业排名前50%的在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和名额:10000元/人,申报名额不限,材料须于10月10日前提交。
评审方式:该奖项由泰纳瑞斯钢管有限公司评定,只需将中英文简历、中英文报名表电子版交至学院。
(四)个人荣誉称号
参评对象:除委培、在职研究生外的二年级(含)以上的注册研究生,且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7〕60号)要求的学习年限内。
奖励标准:
1.优秀三好研究生:奖励500元/人。
2.三好研究生:奖励500元/人。
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500元/人。
评审办法见《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细则》(附件3)。
二、名额分配
奖项及名额分配见《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分配方案及补充说明》(附件4)。
三、参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诚信不良记录;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集体活动;
(五)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培养层次内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奖励。
(六)各奖项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奖项兼得及荣誉称号匹配
(一)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和各类特种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泰纳瑞斯奖学金除外)。
(二)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培养层次内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奖励;国家奖学金与学术之星称号可重复获得。
(三)获国家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及提名奖、校级特种奖学金的研究生同时授予“优秀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分配给学院的“优秀三好研究生”名额,无需另行填写材料,但只颁发“优秀三好研究生”证书,不发放“优秀三好研究生”奖金。
(四)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培养层次内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奖励。硕博连读研究生自转为博士生的第一学年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且以硕士阶段导师为准;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在研究生入学后前两年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之后须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且学术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五)各类荣誉称号不兼得。
五、成果说明
(一)参评成果取得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之前,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二)成果所属单位须为北京科技大学,作者排序执行各奖项评审办法规定。
(三)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撤销荣誉,收回奖金。
六、 材料提交
1、奖项申请人填写《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附件5)。
2、学习成绩单。
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6)及其证明材料。
4、代表作说明:在所提交的所有成果中挑选不多于3篇(项)能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研究报告、科研成果等,包括对其理论价值、实际意义、本人对工作的贡献等内容做出客观评价。
5、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习、科研、参加班级活动、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总结,也可就某个方面深入介绍,字数在1500~2000之间。
6、题为《我的学术理想》的科研心得,体裁不限、300字以内。
7、生活照(2张)、2寸证件照(1张)。
8、《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拟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7)
*上述1-4项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5-8项只需提交单子版。所有文件打包后以“学号+姓名+申请奖项或称号”命名。
*对于期刊封面、证书等只有纸质原件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分别指扫描件和复印件。期刊论文电子版需有全文,纸质版需有当期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
七、工作安排
(一)总体工作安排:
9月21-26日组建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十佳学术之星评审委员会、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制定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评审办法;
9月26日 发布评审通知及评审办法,上报学校备案并院内公示一周;
9月27-10月18日 院系分别开展评选工作。
(二)硕士国家奖学金工作安排:
9月26-10月10日 各系所、中心根据办法和名额开展硕士国奖评选工作;
10月11日 各系所上交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
10月11-17日 进行公示;
10月18日 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核。
(三)博士国家奖学金、特种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工作安排:
9月29日 向学工办提交博士国家奖学金、特种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评审评分表及材料,截止于当日上午12:00。;
10月9日 拟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特种奖学金者提交答辩PPT,截止于当日下午5:00;
10月10日 上午十点,冶金楼青钢报告厅,学院组织答辩;
10月11-17日 进行公示;
10月18日 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核。
特别说明:申请者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材料提交,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联系人:曹艳秋 李芳墨 电话:62333814
邮 箱:hsxgb@ustb.edu.cn 地点:356488.com楼214办公室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工作办公室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