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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6   作者:  访问量:

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按照《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评奖评优办法(试行)》(校学发 201118号、校团发 201129号,以下简称本科生评奖评优办法)的要求,结合今年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等级、范围和标准

(一)特种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8000/人,共115人。

评审范围: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评审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加权成绩排名位于本年级或本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5000/人,共373人。

评审范围: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标准依据《北京科技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校学发 201025号)。

3.86校友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10000/人,共10

评审范围: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4.冠之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10000/人,共18

评审范围:在校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加权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名。

5.三晋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一等奖10000/人, 2人;二等奖5000/人,5人;三等奖3000/人,6人。

评审范围: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山西籍全日制本科生。

6.建龙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一等奖5000/人,5人;二等奖3000/人,25

评审范围: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7.宝钢优秀学生奖

奖励标准和名额:10000/人,共4人(包括研究生,学院可自行确定报送人选)。学校将择优推荐1名同学参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奖金20000/人。

8.高效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5000/人,共8人。

评审范围:高等工程师学院、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在校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专业排名位于前20%

9.纳尔科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5000/人,共10人。

评审范围: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专业排名位于前15%

10.人民特等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5000/人,共50人。

评审范围: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11.山西建邦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5000/人,共2

评审范围: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源地为山西、陕西、甘肃、宁夏的在校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人民奖学金

等级

奖励金额(元/人)

一等

3000

二等

1500

三等

500

评审范围:20112012201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注:人民奖学金金额按照《北京科技大学人民奖学金评定程序调整通知》(校学函【20126号)划拨给各学院。

(三)个人、集体荣誉称号

1.个人荣誉称号

 

 

 

 

名称

比例

名额(人)

奖励金额(元/人)

优秀三好学生

5%

504

——

三好学生

10%

1008

——

优秀学生干部

5%

504

——

87级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干部

——

20

5000

评审范围: 20112012201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集体荣誉称号

名称

名额(个)

奖励金额(元/个)

最佳团队奖

10

10000

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团支部标兵

35

5000

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

70

2000

评审范围:在校20112012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班级、团支部,未于20145月前报送申报材料的班级、团支部不得参评(已申报班级汇总表见附件4)。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特种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除满足本科生评奖评优办法中的评审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尊重师长,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在同学中具有表率和示范作用。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竞争意识和实践能力,2013级学生必须参加2014年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考查合格。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要在理论学习、道德品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中至少一项成绩突出。

4.申报87级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干部应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除委培、工硕、EMBAMPA以外有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研究生,并于2013-2014学年担任学生干部,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学生工作成绩突出,为集体和学生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

5.申报优秀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须获得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需获得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

6.申报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其所在宿舍至少是合格宿舍;申报人民奖学金的学生是不合格宿舍成员者,奖学金下降一个等级;申报奖励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特种奖学金学生必须达到我校人民一等奖学金申请资格,所在宿舍至少是合格宿舍近期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评选。

(二)集体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除满足本科生评奖评优办法中的评审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集体成员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在素质拓展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与道德素质培养、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体育锻炼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等)中至少一方面表现突出。

2.班级、团支部工作规范,每学期初有计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建立班团工作手册,要详细记录活动情况,如:时间、地点、人数、内容、效果等。团支部能够规范完成推优入党工作。

3.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本班内无宿舍受到全校通报批评,无不合格宿舍。申报班级必须有文明宿舍标兵宿舍

4.积极组织同学参加体育锻炼并达到《国家锻炼标准》。

5.候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班级须设计、制作班徽、班旗等班级标识。

三、评审程序和办法

(一)各学院依据本科生评奖评优办法,成立学生评比表彰工作小组,制定并公示本学院评奖评优细则。同时要注意奖学金的评审应与学风建设相结合,通过答辩会、宣讲会、报告会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

(二)评审中应突出学习成绩在评审中的比重,综合考虑学生的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各学院要公布各类奖励的种类、名额、评定标准相关具体要求,在评审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公示评审结果。

(三)在人民奖学金一、二、三等奖的评定中各学院可在分配的金额额度内且不改变奖学金等级和标准的条件下自行分配评选比例,但获奖比例应控制在本学院参评学生人数的30%-40%之间。

(四)申请表、成绩单使用原件,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当年评选资格,减少其所在学院下一学年的评选名额,同时将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请各学院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准时完成相关工作的评选、申报和推荐工作。逾期不报或不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手续残缺的,一律按自行放弃处理。

(五)学校学生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申报学生请于1016日前完成个人评奖评优网上申报,同时学院完成网上审核,1016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查阅相关信息、下载附件请按下列路径进行:http://oa.ustb.edu.cn→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2014年校学发文件。

 

联系人:    张同华

  话:62332230

  箱:xueshengchu@ustb.edu.cn

 

附件:1. 2013-2014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报送材料明细表

2. 2013-2014学年特种奖学金名额、人民奖学金额度、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3. 87级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4. 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申报汇总表

5. 2013-2014学年个人评奖评优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 

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