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办法]招就发【2015】04号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5-10-20 作者: 访问量: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我校就业率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更好地调动各学院、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在保证就业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我校每年评选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教师及贡献教师,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
就业先进集体奖项:总就业率优胜奖、本科生深造率优胜奖、本科生派遣率优胜奖、研究生签约率优胜奖、高质量就业率优胜奖
就业先进个人奖项: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工作贡献教师
二、评选范围
完成每年就业率预定目标的单位可评选就业先进集体奖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可评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奖;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并为之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可评选就业工作贡献教师奖。
三、评选条件
(一)就业先进集体奖项
1、能够认真贯彻学校就业工作相关文件,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2、完成年初预定的总就业率目标(截至2015年8月31日);
3、有效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毕业生对学院就业工作满意度较高;
4、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每年引进3家以上的新用人单位;
5、积极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各项工作,及时有效的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落实学校就业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及时有效完成就业的各项日常工作;
2、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关心毕业生,积极为就业困难学生提供指导,主动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3、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就业工作贡献教师
1、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主动了解毕业生就业困难,并进行指导与帮扶;
2、利用自身社会资源为毕业生引进用人单位或提供就业信息,积极为毕业生推荐工作。
四、评选程序
1、就业工作集体奖项根据就业中心统计数据进行评选:
奖项 |
名额 |
计算方法 |
总就业率优胜奖 |
7 |
(就业人数+升学人数+留学人数)/总人数 |
本科生深造率优胜奖 |
4 |
(升学人数+留学人数)/本科总人数,统计时不包含保研学生 |
本科生派遣率优胜奖 |
4 |
派遣人数/就业总人数,就业总人数=总人数-升学人数-留学人数 |
研究生签约率优胜奖 |
4 |
(升学人数+留学人数+派遣人数)/研究生总人数 |
高质量就业率优胜奖 |
4 |
高质量就业人数/本硕就业总人数,高质量就业毕业生的范围:《财富》每年公布的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高校、机关事业单位。 |
备注:(1)各项评比统计不包含国防生和定向/委培学生(2)机械学院数据统计不包含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3)高等工程师学院只参加总就业率评选(4)研究生总人数100人以下的,不参加研究生签约率和高质量就业率的评选。
2、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及就业工作贡献教师,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就业工作先进个人1人,包含本科及研究生的学院推荐就业工作贡献教师2人,只含本科或硕士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就业工作贡献教师1人。
3、推荐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工作贡献教师奖,需填写相应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0月20日前将学院审批盖章的纸质版申请表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areer@ustb.edu.cn。
4、对申报的个人奖项,学校就业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并将先进集体奖项获奖单位、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工作贡献教师报送学校审批。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可依据每年就业工作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招生就业处
2015年10月